图: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
11月28日,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公布了对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严格按照飞行计划组织实施飞行活动”的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金汇通航于2016年7月24日确未严格按照飞行计划组织实施飞行活动,违反了《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22条、《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关于“空中巡查”的术语解释的规定,现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41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成立的甲类通用航空公司,先后通过了中国民航CCAR-91部、CCAR-61部、CCAR-145部以及CCAR-135部的认证,兼具飞行员私商照培训、教员执照培训、机型级别训练以及直升机维修定检的综合能力。